圖:首被告周向榮登車離開
DR醫學美容集團誤殺案6月21日完成開案陳詞。控方在庭上公開集團的內 部文件,揭示集團只為賺錢不願負責任。集團以口號“DR之女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鼓動員工推銷治癌用的“CIK療程”,如顧客購入價值近17萬元的三次療程,就可獲佣金達1.2萬元,其美容中心的經理級員工可獲佣金1600至5000元。集團更指示員工要求顧客簽署免責聲明,萬一出事不可向施行療 程的醫生追究。
控方在庭上引用,在2012年2月至3月時發出的集團內部通告,指集團將“CIK療程”改名為“AI療程”(應用免疫治療療程),要求旗下各區中心需要積極推銷,並需要各中心舉行“AI開放日”,向熟客推介AI療程。
選有失眠痛症重點推銷
據2012年2月8日發出通告指出,集團得知將有七間醫院會推出CIK療程,因此在出現競爭前需要盡快推廣吸客。由於CIK療程原名比較難記,又屬醫療項目,集團會將CIK療程改稱為“AI療程”。
集團又為員工提供推銷指引,指推銷對象須為曾光顧中心服務三次以上的熟客,員工應從熟客中篩選出有失眠、痛症、抵抗力弱、視力弱的人士作重點推銷。員工可向顧客報稱,有客戶接受療程後,精神轉好、痛症減少、性能力增強等等效果,吸引顧客購買。
通告更重點提醒員工,美容中心不是醫院,推銷時不可示意療程可醫病,只能稱“對健康有正面效果”。而相關宣傳海報,只能面向中心室內環境,不可面向戶外,以免惹來爭議。
在舉行“AI開放日”時,集團會安排中醫前往各中心“講學”,各中心應與中醫事前溝通,以增加推銷效果。而各中心應安排人員進行“明銷”及扮成第三者的“暗銷”,以雙劍合璧方式促銷。
通告又以“DR之女無窮人,搵錢要用腦用心神”口號,列明成功推銷售出AI療程的員工可獲佣金,如顧客一次購入三次療程(總值16.8萬元),該員工即可獲1.2萬元佣金,每個個案的佣金累積最高為二萬元。
至於“暗銷”亦可獲佣金4000元,該中心的助理經理至經理職級員工,亦分別可獲1600元至5000元的佣金。
最後,集團強調如成功出售AI療程,必須令顧客簽署免責聲明,聲明內容包括顧客得知療程未經驗證、接受療程目前並非醫療目的、顧客需承受所有風險、萬一出事顧客不得向施行療程的醫生追究等等。
至同年2月15日集團發出特別通告,表揚有員工達成一宗達33萬元的療程交易,以激勵前線員工推銷療程以賺取佣金收入。
控方向陪審團指出,本案被告等人只學技兩日,就認為已掌握“竅門”,在返港當天即日發出通告,要求各區全數中心推銷涉案療程。療程最低收費達5.9萬元,但DR醫學美容集團收款後,卻避開所有服務提供者的責任。
控方認為集團將治癌用的CIK療程當成生財工具,同時誘使顧客簽署不平等的免責聲明,希望陪審團以常識去衡量、分析各被告人在案中行為是否合情合理,或是只求牟利而不負責任。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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