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據大公網7月5日消息,男健康顧問藉為一名23歲德國女子治療背痛,以迷姦藥“氟硝西泮”強姦對方,經高院審訊後陪審團裁定男健康顧問罪名成立,判囚12年。法官判刑時斥,被告毫無悔意,庭上不斷講大話,使用藥物不但會令事主昏睡,更對身體有害,過程又以隱閉鏡頭拍攝,案情極為嚴重,事件為女事主帶來抑鬱、焦慮等心理創傷。
被告文耀輝(44歲)原分別被控於2014年12月旺角工作室非禮一名香港女子X,及2015年5月同一地點強姦德籍女子Y,他另被控兩項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罪,即於上述兩天向兩事主施用迷姦藥“氟硝西泮”。陪審團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就對Y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非法性行為罪, 及強姦Y的兩項控罪罪成。涉及X的兩項控罪因控罪出錯脫罪。
高院暫委法官司徒冕斥,被告宣稱自己是專家及醫生,在健康中心張貼自己的學歷,又要求事主填寫健康問卷,但其實只為加強自己的專業形象,令事主信服。被告使用迷暈藥物“氟硝西泮”,不單令事主昏睡,會導致失憶,更對身體有害,被告的解釋更是荒謬,行為明顯完全是為了要強姦事主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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