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昨日傳出兩名女生失蹤消息,其中一名深圳大學女準研究生,上周六(29)聲稱來港購物後杳無音信,家人擔心不已,由貴州趕抵深圳報警求助,事件昨日真相大白,本港警方證實“失蹤”女生入境後,涉嫌在屯門三間店舖盜竊總值2400元的化妝品及藥品被捕,前日已在屯門法院提訊,判囚14日;另一名聲稱曾在港讀大學女生,網上流傳稱她失蹤,並附有一些女子遭虐待的圖片,經警方初步調查證實為一宗電話騙案。
一度誤以為“失蹤”的深圳大學女生羅琬璐(21歲),據了解是貴州人,為家中獨女,是該校應屆信息工程學院畢業生,準備於暑假後攻讀研究生。羅女讀書成績優良,在學期間最少獲得四個獎學金及兩個學習獎項,她曾向同學說希望將來投身金融業或IT業工作。
三店偷2400元化妝藥品
消息稱,她於上周六(29日)下午1時23分,獨自經深圳灣口岸出境,原定到屯門購物,其間與同學以手機保持聯繫。下午3時30分,她透過本港的公眾WiFi,以手機通訊軟件詢間友人是否需代購化妝品及零食,並上載一張店舖照片,之後便失去聯絡。
羅的同學後來發現其手機已關掉,以為是她的內地電話卡在港接收不到信號,及至翌日整日無法聯絡她,於是聯絡學校及其身在貴州的父母,恐羅女有事,即晚到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求助,但警員以“直系親屬不到場不予立案”為由,拒絕受理。
本周一(31日),羅的父母由貴州趕抵深圳,向警方報案後正式立案。事件經內地傳媒廣泛報道,引起公眾關注,而本港警方接獲有關通報後展開調查,昨午證實羅女原來於入境當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及屯門市廣場內三間不同的連鎖店門市,涉嫌盜竊合共價值約2400元的化妝品及藥品,被店舖職員揭發報警,警員以涉嫌盜竊拘捕她,帶署扣查。
羅湖囚14日刑滿遣返
有關案件前日(31日)於屯門法院提堂,據悉羅在庭上承認三項盜竊罪,求情時自稱因一時貪心才犯案,結果被判囚14日,正於羅湖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將被即時遣返。
羅的父母昨午在深圳得知女兒安全,卻因店舖盜竊被判囚後,一度語帶激動地說,不相信性格純品的女兒會做出這種不法行為,父母其後獲粵海派出所人員接見,離開時無再公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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