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普法园地 > 详情

刑事責任年齡擬調整:12至14歲故意殺人等犯罪或將負刑責

2020年10月20日 00:00:00  來源:香港法治网

本報訊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草案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應當負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無需承擔任何刑事責任。近年來,一些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涉事者因未達到法定年齡而免於承擔刑事責任,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討論。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全國人大代表、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建議修改刑法相關規定。

同時,草案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將收容教養修改為專門矯治教育。草案規定,因不滿16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 相關新聞
  • 發表評論
以下留言只代表網友本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

正在加载评论……

除夕夜深圳湾口岸24小时通关 
除夕夜深圳湾口岸24小时通关 【本报讯】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节庆安排跨部门工作小组今日(27日),就除夕及元旦期间的特别通关及相应公共交...
警队招募日吸逾400人即场交表
警队招募日吸逾400人即场交表警察招募体验日反应热烈,上午收逾400份即场申请。图为参观者在仿真靶场体验雷射射击。(香港文汇报记者郭木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