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普法园地 > 详情

非法制造、买卖警旗!办他

2020年12月01日 11:21:45  來源:香港法治网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30日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制造、买卖、持有、使用警旗。对非法制造、买卖、持有、使用警旗的,或者在公共场合故意以损坏、涂划、玷污、践踏、焚烧等方式侮辱警旗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警旗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 相關新聞
  • 發表評論
以下留言只代表網友本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

正在加载评论……

国台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台
国台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台3月12日,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记者陈晔华摄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赵博、尚昊)国务...
四代人慈善精神的传承,从中国
四代人慈善精神的传承,从中国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阎氏家族的慈善精神如同一条绵延的河流,跨越百年时空,从民族救亡到国际公益,四代人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