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等2020年年初开始实施,目前即将满一周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地显效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配套措施的完善,我国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数量实现逆势增长。
展望2021年,更多改革红利将加速释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和不少地方正加快将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提上新日程,进一步破解企业“难点”“痛点”“堵点”,建立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充分激活广大市场主体活力。
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
位于山东省沂南县的祎禾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高性能无机新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公司成立仅三年多,产值就增加几十倍,目前正计划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生产设备。公司总经理李屹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无论是原材料、土地等要素保障,还是建设资金支持,以及企业减负降本,我们都受益很多。”
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也让不少企业尝到甜头。今年,安徽碧草连天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铜陵市整体搬迁至宁国市。公司经办人员刘秀娟表示,现在办理企业跨区迁移不需要注销也不需要重新登记,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十多分钟就能搞定。
2020年,疫情“大考”之下,我国放管服改革成效继续显现,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交出了逆势增长的成绩单。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新设市场主体1845万户,同比增长3.3%。到11月末,日均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中国每千人拥有企业数由2019年底的27.6户增长到30户,又上新台阶。
这背后离不开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断加码发力。年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此后,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很快落地。年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对外发布,2020年版负面清单较2019年版再减少8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营商环境建设,从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减少行政干预、优化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开办与运营成本、提升融资可得性与融资成本等多个方面出台了诸多改革举措,确保企业切实分享改革红利。目前看,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都得到了较好落实。
中国市场彰显巨大吸引力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一年来,国务院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日前决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废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我国还兑现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的承诺,于6月23日发布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提高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
政策支持进一步坚定了外资企业加大中国投资的信心。1-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9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其中,11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987亿元,同比增长5.5%,连续8个月实现正增长。
改善营商环境没有终点。日前商务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外商投资审查范围,进一步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和透明度。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一系列举措,努力对标先进的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实既准入又准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基础设施配套,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获得更多在中国投资发展的机会。这些努力使我国成为吸引外资的热土。
明年更多改革红利可期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企业活力方面,更多改革举措正蓄势待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不少地方也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上新日程,“改革”成为关键词。
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再压缩进出口贸易整体通关时间,将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30小时以下和1.1小时以下……北京市日前举行的“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透露,北京市即将发布4.0版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再推277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攻克企业“痛点”“难点”,提升北京营商环境。
此外,《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后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批地方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成为共同发力点。
桑百川表示,展望2021年,我国还将提高开放水平,加快构建制度型开放经济体制。首先就是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对于市场环境的预期。按照竞争中立要求,规范政府行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保证所有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桑百川说,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环境,对于高科技企业、创新型投资都会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在这方面,中国还将持续发力,为创新型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更多突破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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