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最近,针对网络直播带货数据流量造假乱象,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不得虚构或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记者调研发现,不仅是网络直播带货,当前网络平台虚假流量乱象频发,已形成了庞大的黑灰产业链,破坏市场竞争环境、扰乱舆论生态,暴露出平台管理和依法监管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引流”手段繁多 黑产业链已形成
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点名数位明星,指出其在“双11”直播中疑似造假刷单,对观看人数、销售数据“注水”。
无独有偶,抖音安全中心宣布,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该中心的“啄木鸟专项行动2020”已经处罚涉嫌刷粉刷人气的账号超过120万个,封禁违规直播账号达67380个,其中涉嫌无人直播被封禁账号约1.5万个。
记者调查发现,流量造假已形成完整且庞大的黑产业链,从各种网站、电商平台、生活服务平台,再到社交媒体,手段繁多、无处不在。目前,不法分子较为常见的“引流”手段为采用“群控”方式刷量及利用黑客技术攻击后台以达到“引流”效果。
“群控”的本质是通过使用多部真实手机或模拟多部手机,在手机中安装脚本软件来控制手机上的App,修改手机软硬件信息,达到模拟人工使用App的效果。这类软件一般都打着“移动互联营销的旗号”,一套USB集线器设备配合软件就可使用,“入门级”群控30部手机,报价近3万元。群控数量越多,价格则越贵。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从一个QQ群中得知了一种疫情期间“兼职的好办法”——“攻链”,即同样通过内置脚本,用手机自动模拟人工点击新闻、视频App等,达到平台阅读量的指标后获取奖励。这位网民告诉记者,一台手机一天能变现30元到50元,投入100台手机就能日赚3000元到5000元。
除了通过“群控”手段点赞、评论、转发刷量,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此技术刷高App下载量,骗取推广费用。此前,北京警方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打掉一个利用计算机软件控制大量手机虚拟下载安装App产品骗取推广费的犯罪团伙。办案民警在抓捕嫌疑人时发现,涉案公司内有多面“手机墙”,每面“手机墙”由近百部正在运行的手机组成,通过自动程序重复着从手机App市场点击、下载并安装运行软件的动作。
记者了解到,利用黑客“暗链”技术非法“引流”,以诱导性的方式增加流量也是新手段之一。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办案民警介绍,2020年初,北京市多家单位、企业网站出现点击后自动跳转到境外赌博网站的情况。警方侦查发现,不法人员利用黑客技术,将境外赌博网站的“暗链脚本”嵌入这些网站后台服务器,使点击或搜索访问时显示赌博网站信息,为境外赌博网站推广引流。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让数据造假门槛和成本快速降低。”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网络安全对抗技术研究所所长闫怀志说,虚假流量花招迭出、渐成顽疾的背后驱动力是巨大的利益链条,特别是一些平台为了流量,甚至和数据造假一方齐穿上“皇帝的新衣”,心照不宣地共同上演一场“互嗨大戏”。
关键因素致流量造假难管难治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一些虚假流量迷惑性和隐蔽较强,其本质是个人信息泄露后的再次“变种”,成为数据造假难管难治的根源。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很多制造虚假流量的不法分子手中平台账号都是通过QQ群、微信群、贴吧等渠道打包买来的,这些账号早期被其他不法人员利用黑客手段破解并出售。同时,由于很多社交或电商、短视频平台可以通过同一账号“关联登录”,致使不法分子手中的这些账号可以用来刷不同平台的数据流量。
据腾讯防水墙团队介绍,这类虚假流量还会被用于实施欺诈和诈骗。如通过“群控”系统使用美女头像批量添加好友,一经用户同意,按照“剧本”获取其信任后将用户拉进各种群,有荐股群、虚拟币群、投资群等,其中有诈骗、推销和各种套路。这种大规模、批量化的操作并不求面面俱到,更多是“撒网捕鱼”。
利用其制造谣言、煽动舆论的情况也有发生。2020年6月,澳大利亚研究院一份长达27页的调查研究报告《如同病毒:新冠病毒错误信息的有组织散播》显示,2020年3月以来,一批有组织的“水军”在社交媒体上散布“新冠病毒是人为制造生化武器”的阴谋论。相关话题中,共有2903个推特账户以及4125个网站链接组成了一个转发推送的团体,他们彼此还会互相转发来扩大影响。
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专家杨建介绍,无论是引导流量还是制造流量,其背后都可能是专业的、公司化的团队在操作。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沈阳表示,特别要警惕流量造假与算法推荐的结合,用算法推荐营造“信息茧房”,用虚假流量渲染关注程度。这在目前商业领域不正当竞争中已有不少应用的案例。
“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容易将舆论引导至意识形态或者涉政的内容范畴,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杨建说。
腾讯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高级研究员张宝峰表示,虚假流量并非发生在互联网产业的个别细分领域,而是蔓延至整个互联网行业,不仅威胁着网络空间的安全,更与下游黑产中的多种违法犯罪、侵犯权益等行为裹挟在一起,对现实社会的安全与秩序也产生巨大危害。
多方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
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依据规定,今后网络信息内容的使用者、制造者及内容服务平台均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遭受处罚。受访者建议,司法部门、监管部门统一认识、厘清问题、严格执法,构建不同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铲除这一非法产业存在的根基。
首先,监管部门加大对欺诈性点击情况的跟踪研判,通过对个案的研判,厘清欺诈性点击的认定标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防止交叉和边缘领域监管的灰色和真空地带;加大相关领域监管机构的技术力量,增强发现、取证和鉴定违法行为的技术能力;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暗刷流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技术合作、业务合作,共同联手治理互联网乱象。
第二,互联网平台方面,需不断更新判定恶意账号的安全策略,在识别和清理虚假流量的同时采取多种手段遏制新增虚假流量的产生。为了避免互联网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对平台数据造假现象持默许态度。有专家建议,国家应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平台数据真实性进行评估、审核,防止注水数据危及数字经济。
此外,政府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根治刷量的钥匙是建立诚信社会,如把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络空间寸步难行;把默许刷量的平台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大数据造假者的社会成本,形成“一次造假、长期受限”的压力机制,将有助于从源头遏制刷量乱象。(记者 乌梦达 鲁畅 田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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