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面向未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是什么?如何发力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对此,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正是我国推动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对外开放和加强国际合作的内在要求。新发展阶段,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近年来,伴随着科技创新能力不断进步,我国在很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处于全球核心地位,一些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安全遭受现实威胁。新发展阶段,要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要依法管理和严格审查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完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马一德说。
首先,要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体系。他指出,目前我国商业秘密立法还有待完善,未来应当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刑事司法制裁,同时,要探索制定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门国际私法规则,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
不过,他也表示,既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也要防范过度保护以及企业知识产权过度扩张。在全球知识产权规则博弈与制定中,中国要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和规则制定,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其次,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效能。他认为,未来应当加强我国反垄断机构的调查和执法能力,遏制跨国企业的权利滥用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从‘零’起步,较短时间内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全球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马一德说,截至目前,中国已加入了几乎全部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与全球60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拓展了执法交流合作。因此,中国始终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遵循者、参与者、维护者。
马一德表示,当前全球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对中国而言,我国科技发展的外部形势也更加复杂;同时,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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