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委指出,新法例可以尽快找出儿童长者受虐施袭者。(资料图片)
【本报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本港近年出现不少对儿童或长者等弱小群体的虐待个案,法律改革委员会建议订立新罪行,若机构及照顾者等未有采取合理步骤保护弱小,需要负上刑责。法改会辖下小组委员会成员熊运信今日(13日)表示,目前针对有关个案,控方需要找出谁是施袭者,假如受虐儿童由父母照顾,父母有缄默权,一旦控方找不到施袭者,施袭者便会脱罪;而订立新法例后,假如证明小童受虐而照顾者未有提供协助,或故意当作看不到,便要负上刑责。
熊运信在一个电台节目指出,新法例没有增加照顾者工作,举例说有被虐儿童回校时吃大量食物,就似长时间吃不饱一样,又或是上楼梯时拐下拐下,老师可向其查问,如果得不到答案,应与其他人士,包括上级或社工商量。他又指,新例针对严重身体受伤及易受伤害人士,因他们未必可讲述受伤情况,照顾者要了解其伤势是否有可疑,期望可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可能受虐的儿童或长者,减轻其痛苦。
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义务秘书郑清发则指,新法例令前线员工感到担忧,曾有康复院舍的院友回家后,员工发现有院友身上有伤痕,向院友家人追问;亦有员工在上门服务时,发现服务者有伤痕,虽曾查问伤势,但无结果,希望港府订立新法例时,能界定旁观者及照顾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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