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 政府今日(五月六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2009年商船(安全)(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已指定二○二二年七月一日为《2009年商船(安全)(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余下尚未实施的条文的生效日期。
余下尚未实施的条文主要属技术修订,包括采用直接提述方式使相关规定符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删除或取代带有殖民色彩的过时提述,以及作出其他若干轻微和相应修订。《修订条例》于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获立法会通过。
生效日期公告将于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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