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裁判法院(数据图片)
去年6月,两名女童在父亲位于天水围天恒邨居所内,误服放在枱面上的“大麻糖”后口吐白沫,昏迷送院。该名父亲事后被捕,经审讯后早前被裁定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及藏毒等3罪罪成,今(19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判官黄国辉判监8个月。
被告代号C.K.W.(26岁,建筑工人),因涉及另案正被还柙。他共被控3项控罪,首两项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6月25日,在天水围一单位内,身为超过16岁而对4岁女童X及2岁女童Y,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该两名女童;被告另被控于同日在香港管有危险药物,即9粒大麻糖果。
辩方求情指,本案属初犯,而且两名女儿已交由母亲照顾,故重犯机会不大,望可轻判。黄官判刑时指,本案控罪属严重,尤其是涉及忽略的控罪,当中其长女更曾一度须进入深切治疗部,可见其严重程度。黄官又指本案并非普通疏忽照顾,而是留毒品在家且没有锁好,属颇严重情况。最终就两项虐儿罪各判处8个月监禁,藏毒罪判囚两星期,所有刑期同期执行,总刑期为8个月监禁。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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