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改革方案》明確提出,要把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作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支撐和基礎保障,納入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宏大的產業工人隊伍。
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戰略高度,就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明確要求就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提出總體思路和系統方案,為推進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2017年2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確了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以及改革舉措,厘清了為什麼改、怎麼改、通過什麼途徑、達到什麼目標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改革方案》強調,產業工人是工人階級中發揮支撐作用的主體力量,是創造社會財富的中堅力量,是創新驅動發展的骨幹力量,是實施製造強國戰略的有生力量。要按照政治上保證、制度上落實、素質上提高、權益上維護的總體思路,改革不適應產業工人隊伍建設要求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產業工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更好地發揮產業工人隊伍的主力軍作用。
《改革方案》圍繞加強和改進產業工人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構建產業工人技能形成體系、運用互聯網促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創新產業工人發展制度、強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支撐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25條改革舉措,涉及產業工人思想引領、技能提升、作用發揮、支撐保障等方面的體制機制,為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
為確保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落地見效,《改革方案》就堅持黨委統一領導、構建合力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進改革,做好改革宣傳工作和加強對改革實施的督促檢查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制定和實施《改革方案》,就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專門進行謀劃和部署,在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尚屬首次,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包括產業工人在內的工人階級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釋放了黨中央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方針的強烈信號,對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施製造強國戰略,全面提高產業工人素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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