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 8月15日下午,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西藏自治區。至此,第四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全部實現督察進駐,將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環境保護督察。這也意味著,我國今年將實現對31個省份的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
在督察工作動員會上,各督察組組長強調,督察要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品質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辦人民群眾反映的身邊環境問題的立行立改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情況;重點推動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肅問責等工作情況。
據統計,截至8月14日,先期進駐的四川、青海、海南、山東、吉林、浙江、新疆(含兵團)等省(區)已受理群眾環境信訪舉報3090件,經梳理並合併重複舉報後交辦地方2361件,各地已辦結146件;累計責令整改367家,立案處罰81家,罰款220.92萬元;立案偵查2家,拘留6人;對黨政領導幹部約談62人,問責62人。
根據安排,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左右。督察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並向社會公佈了專門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區)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點至20點(其中西藏為每天9點至21點,新疆及生產建設兵團為每天10點至2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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