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极少数港独暴徒分子所作所为,不但不得人心,也成不了气候,更是不自量力的在作死。“港独”人数虽少,危害性却不小,破坏性也极大,无论是中央、特区或官方、左派、红群、民间,对港独无不都把“港独暴徒”视为“过街老鼠”,人人口诛笔伐,包括主张将“港独”分子予以法律严厉制裁。
“港独暴徒分子”的危害性和破坏性涉及中国方方面面,择其要者如下:
其一,任何明里暗里的搞分裂中国的行为,可将其视作汉奸卖国贼而痛击。在世界任何一个独立主权国家都不会允许这种分裂国家行为的存在,对分离主义是人人喊打。任何国家,都极为重视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从这一原则出发,中国岂容“港独”的滋生和蔓延?一言蔽之,“台独”“藏独”“疆独”“港独”,统统都是分离主义的怪胎毒瘤,必须要坚决镇压重判。可以说,港独也好,台独也罢,没有美国及背后主子的资本财团支持,这些港独小丑能有这贼胆吗?该枪毙就枪毙,决不能手软,打击这些汉奸就是要给背后的西方主子看。
其二、所有的“独流”必会成为祸乱我中华的毒瘤,凡是“独洗”必会乱我中华,必须严防。无论是纵向地看历史或横向地看现实,中国所有的“独流”必会阻碍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步伐,这是西方反华势力最希望看到的乱象。不论任何“独洗”,定会有人犯上作乱,必然有人表现激进及使用暴力。这方面的例子甚为明显,例如蔡英文一上台就去视察台军基地,又例如“藏独”“疆独”已制造了多次血案。“港独”至今虽未使用枪械、炸药,但作乱并造成大大小小的乱局已是事实,而且已出现棍棒、钉板、砖块等“冷兵器”,也采取过多次“火攻”。这些乱局,都与“港独”有或明或暗、千丝万缕的关系。据此而言,若对“港独”不加制止,不予法律制裁,任由其继续发展,谁能保证“港独”分子不会采用现代化的武器,包括枪械和炸弹来祸害香港,进而鼓励其他独流蠢蠢欲动。
其三,肆意破坏“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步伐。基本法阐明,香港回归祖国后,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香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港独暴徒中的核心骨干分子,早己被中情局所收卖,但大多数却是被这些骨干分子所利用的激进分子。他们就是要把香港搞乱,不惜血流成河也要祸乱到底,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中国搞得四分五裂,让大中华永远成为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殖民地。但是,凡是有良知和“爱国爱港”心的港人,全体中华有爱国情怀的优秀儿女都不会允许“港独暴徒分子”祸害香港,一个稳定的香港是符合大多数港人的利益,所以港独分子注定以失败而告终。
对港独暴徒分子一切有良心的中国人都会同仇敌忔讨伐的同时,我们更要思考香港回归以后各种乱象丛生的怪象是怎样产生的?除了西方反华势力在背后挑拨捣乱的外在因素,香港在回归以后,即得利益、本港资本财团、大陆背景的官商勾结的资本财团,在香港回归二十多年里,他们与西方财团、反华政治势力倒底在干了什么?内因是重要的条件,外因这是诱导,如果不从根上内部挖出这些祸害香港人民利差、大陆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害人虫,香港乱象就会屡禁不止。
【撰稿人/何光兴 责编/陈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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