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海恩
全国人大会议今年3月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要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公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方案》)两项大湾区新政策,其中《前海方案》与香港关系密切,透过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合作区),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前海合作区始于10年前,至今已有多达11,500家港资企业于前海注册,覆盖金融、现代物流、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行业。《前海方案》将前海合作区总面绩由14.92平方公里扩大至120.56方平公里,并进一步提出更多便利港人措施,以及让港人出任前海法定机构职务。不旦能让更多企业进驻,职位选择亦大幅增加,当中专业服务,特别是法律专业服务更能享有更多新的便利政策,为港澳律师提供在内地执业的渠道和平台。
整体而言,《前海方案》致力将前海合作区打造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善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研究制定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积极保护企业权益,同时大力推进便利港澳跨境政务服务,如研究加强在交通、信息、支付等领域与港澳标准和规则衔接,为港澳年轻人在前海合作区提供学习、工作、居留、生活、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便利。此外,《前海方案》让支持港澳和国际高水平医院在前海合作区设立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为有意在大湾区发展的年轻人提供全面支援。
至于专业服务方面,香港政府一直推动香港专业服务进入前海,而《前海方案》中便提出在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与港澳的规则对接。例如金融业,前海合作区将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以及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让国家政策在前海合作区落地实施,务求在人民币跨境使用、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外汇管理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
笔者身为大律师,乐见前海合作区将建设国际法律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又研究前海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前海合作区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值得留意的是香港是中国少数奉行普通法的地区,有别于其他奉行大陆法的内地城市,若大湾区尝试接洽不同的法律体系,香港法律专业服务将享有独特而庞大的优势。
此外,《前海方案》提出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颗联营机制改革,并鼓励外国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代表机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今年7月已举办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让有意在大湾区发展的港澳律师投考,同时简化申请程序,以及推行让港澳律师享有与内地律师相同调查权、阅卷权等,这些政策对港澳法律专业服务均带来极大的吸引力。
过往的大湾区政策已经为港澳居民带来了不少便利措施,而是次《前海方案》更是进一步把机会扩大。笔者认为香港产业结构单一、市场较细,发展空间较大湾区狭窄,港澳年轻人应把握「十四五」规划带来的机遇,选择合适的平台发挥优势、发挥所长。
(笔者为新民党副主席、立法会议员、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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