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科学回答了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系统科学部署,必将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筹谋划和坚强领导,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编纂民法典、在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立法,到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再到法治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一系列重大法治改革不断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无论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宏观目标,还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微观目标,都更加离不开法治的护航,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让思想化为行动的伟力,我们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坚持系统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又要放眼长远,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科学的法治思维、真挚的为民情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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