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快報報導,一年一度的國慶“黃金周”又要來了,又有不少熱愛旅遊的老廣們要走出國門去體驗異國風情了。在異國他鄉遭遇證件或行李丟失等意外情況,該如何應對呢?昨日,廣東省旅遊局局長曾穎如一行做客廣東民聲熱線節目,建議丟失護照的市民可選擇到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辦理護照或旅行證。
●境外旅遊丟了護照?
補辦旅行證最快 只能當地旅行
境外旅遊,護照就是我們的身份證。曾穎如表示,丟失護照要分情況處理,如果是跟團出去,有領隊,一般地方也有地接社,護照丟了由當時的地接社出證明,然後領隊帶到我國駐當地的使領館申辦;如果是自助遊,要先到當地警察局報案,由警察局出證明,再到使領館申辦。
廣東省旅遊局行業管理處處長孔憲輝補充說,一般來說,補辦護照要15天,時間比較長,一般是申辦旅行證比較快,1到3天可以搞掂,最快是1天,加急的。區別在於,補辦護照,是哪個地方都可以去,但旅行證只能在護照丟失地旅行,然後從那裏直接回國。
孔憲輝表示,有不少市民選擇從香港飛往海外,如果辦理旅行證,那只能直接飛回廣州,不能兜到香港。
●參團旅遊行李丟失?
組團社有保障義務 應先做賠償
參團到境外旅遊,行李放在旅遊大巴儲物層,玩了一圈回來,有些旅客甚至是整車遊客的行李丟失,這種情況很常見,旅行社要承擔責任嗎?
廣東省旅遊局法律顧問閔令波律師稱,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在旅行社報名參加境外遊,組團社對參團者有安全保障義務,包括給予參團者的人身及財產基本安全保障。境外遊行李丟失事件發生,首先是組團社對遊客承擔責任,其後,組團社再向地接社、旅遊輔助人追償。
案例1 強加購物點改行程傍晚才到第一個景點
回應:旅遊者可要求旅行社退貨
昨日節目中,來自中山的王小姐說,報了個一天團,但行程路線因購物點而更改,太陽快下山才到第一個景點,“早上六點半出發,原本是要去佛山三水,結果從中山去到肇慶,繞了一個彎。”其表示,購物點像小賣部一樣,產品品種不超過十樣。旅行團先後去了四個購物點,最後到三水那個景點已經是下午5時15分了。
今年8月1日國家旅遊局出臺了《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明確規定,旅行社及其從業人員不得以毆打、棄置、限制活動自由、恐嚇、侮辱、咒罵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遊專案。
對於違反以上規定的旅行社,條例第四十八條中指出,旅遊者有權在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就其所購物品和參加另行付費旅遊專案費用,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退還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費用。
王小姐還表示,她向中山市旅遊局舉證投訴後,卻被直接推給了旅行社,讓她心寒的是,中山旅遊局竟然連個跟進電話都沒有。
對此,曾穎如表示,每個案例的情況不完全一樣。現在旅行社條例還在徵求意見中,如果證明他要賠什麼,將由旅遊部門來調解。其坦言,要加大各級旅遊部門處理投訴的主動性和協調性,會跟蹤這個案例。
案例2 旅行社稱調解書過期不賠錢?
回應:旅遊局可直接劃撥旅遊保證金墊付
有一名學生在微博上投訴,中山市康某旅行社不按照旅行協議履行,並且私吞旅遊款項,旅遊局說自行協商。後來他再次投訴,旅遊局介入協商後,開出了調解書,要求旅行社退回款項。但旅行社稱還款日期過了,不肯賠錢,還用呼死你軟體騷擾他。對於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
閔令波律師表示,證明有合同關係並存在強迫購物後,可以先投訴到旅行社,對投訴結果或態度不滿,可以找旅遊局投訴;也可以直接找旅遊局投訴。如果調解後有書面調解書,但旅行社不予賠償,可以直接劃撥旅行社旅遊保證金墊付給遊客。
閔令波強調,如果有調解書,可以直接找旅遊局,沒有調解書就要去法院提起訴訟。
曾穎如表示,如果有調解書,旅遊局可以在旅行社品質保證金中扣除支付給對方(學生),但實際情況還要具體瞭解,“也可能是我們職能部門跟得不緊,就是調解書過期了還沒有繼續跟進。”
建議
每月發佈旅行社黑名單
低價團頻頻出問題,強制購物又屢禁不止,對此,主持人建議,是否能讓廣東省旅遊局設立最低價並明確購物點數量等具體內容?行風評議員項仙君表示,定價應該是市場決定的,對於超低價省旅遊局可以監管卻不能越權。那麼,調解書簽了不執行怎麼辦?其坦言,這個沒有辦法。
如何建立起消費者對政府的信心?他建議,在一些大的網站上公佈旅行社黑名單,每個季度甚至每個月都公佈一次,包括投訴熱點地區,“海南曾經這樣整治過,我們要讓這些人嘗到苦頭。”
曾穎如表示,此前香港的旅遊業議會跟廣東通報了香港旅遊一日、兩日的基準價,省旅遊局也制定了一些行業協會的指導價。將加大執法力度,建立良好的旅遊秩序,讓旅行社、導遊、景區、遊客可以實現利益共贏。
遊客維權注意取證
錄音錄影最好聯合寫證明也可以
遊客該如何有效維權?曾穎如表示,遊客和消費者在報團時一定要簽訂雙方的規範合同,明確細節。比如說針對小費,團費裏包不包括支付小費?另外,記得索取發票,這個是以後投訴重要的依據。
閔令波補充介紹,旅遊發票、合同、支付憑證都可以證明合同關係。旅遊行程單也很重要,上面有寫旅遊順序以及接待的標準,是不是有擅自增加購物點,有沒有強迫購物?閔令波建議,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錄下視頻,如果條件不允許可以錄音,“我們訴訟會大量採用聲音或者是錄音、錄影視頻。”同時,如果出現了強迫購物,一個團隊可以聯合寫證明簽名,這些都是比較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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