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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部反恐法立法:出於現實需要

2016年01月05日 00:00:00  來源:香港法治网

【本報綜合參考消息網報導】 境外媒體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12月27日表決通過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據西班牙《阿貝賽報》網站12月27日報道,在此之前中國沒有一部關於打擊恐怖主義的專項法律,採用的一直是刑法或有關應急回應的法律。

報導稱,在巴黎發生恐怖襲擊、俄羅斯一架客機在埃及西奈半島墜毀,以及“伊斯蘭國”組織殺害人質之後,在對恐怖襲擊現象愈發關注的當前形勢下,中國通過了這部法律。

報導稱,事實上中國的多位公民都成為國際恐怖主義活動的直接受害者,例如在敘利亞被“伊斯蘭國”組織綁架並殺害的中國公民樊京輝,以及11月在馬里遇難的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的3名高管等。

反恐立法正當其時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12月27日報道,北京將擴大其反恐機構,27日通過該國首部反恐法後,技術公司將必須應要求將密鑰上交安全機構。

將在明年1月1日生效的這部法律還允許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海外反恐任務,如果這些行動得到了中央軍事委員會以及相關國家批准的話。

報導稱,國家設立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國反恐怖主義工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了這部法律。

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報導稱,通過這部法律之際正值中國對新疆的暴力活動以及恐怖分子前往敘利亞與“伊斯蘭國”組織武裝分子一同作戰的擔憂增加之時。

中國此前並未擁有特定的反恐法律,儘管有關的條款是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組成部分。

專家稱,這項立法可以為各機構提供明確的法律定義,在此之內,它們能夠行使它們的權力。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的分析人士李偉說,在一個更好的法律框架內,中國反恐工作的協調與計畫可以得到改善。

退役上校嶽剛(音)稱,軍方應當參與海外行動,如果其他國家存在影響中國的威脅。嶽剛說,但我們應當在不影響其他國家主權的情況下這樣做。

報導稱,新加坡政治暴力與恐怖主義問題研究國際中心主管羅漢·古納拉特納說,中國面臨來自恐怖主義的重大威脅。他說,中國應當加入打擊“伊斯蘭國”組織的軍事行動,增強國內打擊恐怖主義的能力。

據印度Zee新聞網站12月28日報道稱,中國之前任命公安部部長作為首個反恐工作總負責人,以加強所有安全部門之間的協調,特別是在新疆。新疆安全部隊正在打擊“基地”組織支持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武裝分子。中國說,一些東突分子從新疆越境至敘利亞參與“伊斯蘭國”組織的戰鬥,一些人回國製造襲擊。

外企配合天經地義

據德國《新德意志報》12月28日報道,中國已經到了制定反恐法的時候,甚至已經延誤了。但這卻招致批評。頭一個站出來的就是美國。美國總統和經濟界高層認為中國的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受到威脅,外國——即己方——技術企業的加密技術面臨洩露。但恰恰是美國自己——及其最重要的盟友——至今打着“反恐戰爭”旗號,一件不漏地做着它們認為北京應受到指摘的事情。對它們而言,自己或拉着很多人和自己一起做一件事與中國做同樣一件事完全不同。它們並未一視同仁,對中國的批評是虛偽的。

另據俄羅斯“新聞調頻”電臺網站12月27日報道稱,中國12月27日通過了歷史上首部反恐法,允許中國軍隊參與境外反恐行動。這部法律還規定,電信和網路服務供應商有義務把資訊加密密鑰交給中國當局,並向情報部門提供用戶密碼。

軍事專家德米特裏·利托夫金對此評論說:“首先,這是中國的內部事務。其次,中國在敘利亞問題上支持俄羅斯,很可能中國也希望擴大自己在這次反恐行動中的工作。”

據香港《星島日報》12月28日報道稱,在歐美和人權組織的“嚴重關注”中,中國首部《反恐怖主義法》12月27日正式通過,下月將正式生效。近年來,新疆的恐怖襲擊愈演愈烈,不僅蔓延到內地,甚至偷渡出境參加“聖戰”,故制定一部《反恐法》完全有必要。

報導稱,雖然新法規定“尊重和保障人權”,“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美國仍表示擔憂其限制言論、宗教等自由,且不滿美國網路企業和通信公司將被要求配合執法,在技術上協助中國政府掌握重要數據和資訊,以致企業利益受損。

報導稱,外國在華企業配合中國反恐本屬天經地義,美國自身在相關立法中亦規定了網路運營商和服務商的協助義務。美國在反恐問題上持“雙重標準”。

據西班牙《國家報》網站12月27日報道稱,據新華社消息顯示,中國通過首部反恐法是中國應對本國恐怖主義與維繫世界安全的最新嘗試。法律草案中的一些條款引發了爭議。草案要求外國企業向中方提供被中國政府視為敏感的關鍵數據。

報導稱,在反恐法通過後,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對媒體表示,中國只是做了其他國家都在做的事情,那就是要求科技企業協助政府打擊恐怖主義。

美國採取“雙重標準”

據美國《紐約時報》網站12月28日報道,批評者說,該法律草案中使用了缺乏考慮的寬泛的恐怖主義定義,賦予政府新的審查權力以及獲得敏感商業數據的授權。

報導稱,中國政府認為,為了防止恐怖襲擊,這些授權都是必須的。反對者則稱,新的權力可能被濫用於監視和平公民、竊取技術秘密上。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官員李壽偉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不光是在中國,包括在國際上很多地方都是這樣的,越來越多的恐怖分子利用網路宣揚煽動恐怖主義,還利用網路組織策劃實施恐怖活動。”

報導稱,美國的擔憂集中在中國計劃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今年3月,美國總統奧巴馬曾表示,此類要求將讓中國可以在美國技術公司的系統中安裝“後門”,並稱這個亞洲國家在與美國做生意時將不得不改變此類條款。

報導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從評估的情況來看,這樣的規定不會影響相關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也不存在利用這個規定來做後門,侵犯企業的知識產權,或者說通過這些手段損害公民言論和宗教信仰自由這方面的問題。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12月22日表達擔憂說:“反恐法可能進一步限制言論和信仰自由。”

報導稱,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網路已成為恐怖分子犯罪的重要途徑,並反駁說,美國和歐洲也有要求網路運營商和服務商協助反恐的規定。該法提到尊重信仰自由和民族習慣。

中國反恐法無特殊之處

據俄新社12月28日報道,中國將設立國家反恐怖主義情報中心,實行跨部門、跨地區情報資訊工作機制,加強國家安全機關、軍事機關和公安機關之間的情報交換,對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檢查,落實網路安全、資訊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杜絕向恐怖主義提供資金。

報導稱,如今,中國軍隊能夠依據此法參加境外的反恐行動。此外,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介面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

莫斯科大學新聞系俄中研究中心主任葉夫根尼·紮伊采夫認為,上述措施並無任何特殊之處。他說:“從去年10月開始,這部法律醞釀了極長的時間。因此,中國人能對其各個細節及敏感之處反復斟酌。儘管有觀點認為,中國企業家未來恐怕將更難開展工作,因為他們對西方先進資訊技術的接觸將因此受到限制,上述看法主要來自西方。然而,這屬於工作上的問題,一定能夠得到解決。更何況這部法律並非橫空出世,而是全球慣例,國家試圖通過立法來捍衛本國及其公民的利益。”

報導稱,在他看來,中國有充足理由通過這樣的法律:“儘管中國正在循序漸進地穩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局勢且收效明顯,但伊拉克、敘利亞、土耳其一帶的緊張局勢令一些人易受挑唆,採取更加猖獗的行動。他們中的一些人藏身於土耳其,在那裏接受培訓,學成後返鄉製造混亂。”

紮伊采夫說,通過反恐怖主義法意味着中國政府將繼續強化國家安全:“它是對今年夏天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順理成章的延續與發展,是對國家安全法某些條款更明晰具體的詮釋。這是中國對其所面臨的挑戰作出的相稱的回應。”

另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12月29日社論稱,每當有國家通過全新的安全法案,以應對恐怖主義對文明社會及其生活方式的威脅時,總會引發人們對新法一些副作用的擔心:如影響言論自由、侵犯知識產權等等。然而在這個資訊時代,崇尚暴力的極端主義無孔不入,面對這一形勢,提升安全的需要顯然要比那些擔心重要,這一點令人無奈,但可以理解。中國也不例外,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月27日通過了中國首部反恐法。

社論稱,這部法律擴大並強化了現有刑法以及相關應急回應法律條款所規定的打擊恐怖主義的範圍和許可權。反恐法有一條款廣受人權和知識產權組織的關注,那就是要求科技公司向中國安全部門提供產品密鑰,允許安全部門在系統安裝“後門”,以便安全人員阻止或調查恐怖主義行為。美國總統奧巴馬今年早些時候也表達了同樣的關注。中國在回應指責時需要說明民眾原有的自由和權利受到恐怖主義威脅的程度,政府發言人可以說,其他國家也同樣感到引入類似條款的迫切需要。

社論稱,問題是如何在新法執行和維護民眾權利之間達成一個平衡。反恐法更清晰地定義了國家機構的執法邊界,只能在這個範圍內計劃、協調和行使職權,這是好事。政府要做的是在執法中不要越界,既不要在安全的大事上妥協,也不要無謂地侵犯民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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