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人民日報報導,從啟動仲裁程式開始,菲律賓方面主張其在中國南海擁有“海事管轄權”的申訴已有3年。海牙仲裁庭今年7月12日出臺仲裁結果。中國從2013年起便態度鮮明地表示,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單方面推動的仲裁。中國為何會持這一立場?印度尼赫魯大學中國與東南亞研究中心教授狄伯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達了如下觀點。
歷史性權益有據可考
狄伯傑首先強調,中國一直在歷史和法律層面強調其對中國南海擁有絕對主權。毫無疑問,是中國人最早在中國南海地區航行、捕魚甚至是命名這一海域。從東漢的《異物志》到隨後唐、宋、元、明、清年間的眾多史料顯示,中國南海屢次被以“石塘”“長沙”等辭彙命名。七下西洋的鄭和曾在他的《鄭和航海圖》中確認過這些地名。清朝的《四海總圖》中更是將該片海域劃分為“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島。由於缺乏淡水,中國人並沒有在南海定居,但中國曆朝政府在該海域的巡查從未間斷。從辛亥革命到新中國成立這段時間裏,中國在東沙建有海上瞭望臺。1933年當法國軍隊在中國南海侵佔9座島嶼之時,中國堅定地捍衛自己對這一海域的主權,並於1938年將法軍趕走。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日軍曾佔領南沙諸島,但之後的《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均責令日本歸還包括南海在內的一切中國領土。正是基於對中國南海歷史權益的考證,中國政府在1948年出版的中國地圖上標誌出“11段線”(後被更改為“9段線”)。時至上世紀70年代,除了越南以外沒有任何國家反對中國在中國南海的主權地位。
然而,上世紀70年代後期,不斷有國家開始聲張其對中國南海諸座島礁的主權甚至將其侵佔,其中包括菲律賓在中國南海仁愛礁停靠軍艦並借機佔領。借助聯合國海洋法就12海裏領海以及海上專屬經濟區的規定,菲律賓希望將這種佔領合法化進而公開地攫取這一地區的自然及海洋資源。而這恰恰是中國不接受仲裁的原因,因為無論是聯合國海洋法還是此類仲裁,都無權裁決中國對南海擁有絕對主權。由於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是內部相聯系的,當事者雙方共同協商將有利於問題的解決。將此類問題訴諸國際仲裁非但無意義而且會被中國唾棄。
和平協商才是有效途徑
狄伯傑認為,與其指望仲裁,當事雙方不如通過和平協商來解決問題。實際上中國和菲律賓都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簽約國,以該宣言為基礎當事雙方通過協商談判來解決爭議問題已被證明在中國同東盟國家解決同類問題時切實有效。如果該機制順利運行,類似中國南海的“行動準則”有望建立,然而菲律賓方面執意推動的仲裁決議無疑將使上述目標很難實現。菲律賓試圖通過仲裁給中國施加的“政治壓力”以及美國插手都將使問題複雜化並威脅這一地區的安全。
外部勢力插手只會讓問題複雜化
將南海問題送交國際機構仲裁,狄伯傑認為這種方式在本案中有失公允。他說,由於其仲裁團主席是日本人柳井俊二,而中日關於釣魚島的爭端又是顯而易見的,中國已對5名仲裁員中的4名提出異議,其中包括在此前同類問題上反對中國立場的成員。因此,中國認為此次仲裁團的組成是不符合程式正義的,此次仲裁更像是在為菲律賓方面做代理。例如該仲裁團已聲稱本案並不涉及領土主權和海界劃定,但這一裁決實際上已經威脅到中菲雙邊談判的進程,因為它將使菲律賓在同中國就領土及領海談判上處於有利地位。
狄伯傑同時認為,美國已在亞太地區部署了25萬軍隊,5艘航母,250餘艘艦船以及1500架戰機,其目的是增強在該地區的軍事存在。這與美國的“重返亞太”戰略相吻合,但事實上它已威脅到中國南海地區的和平和穩定。美國不斷唆使其在該地區的盟國和一些小國與中國展開對抗,但實際上中國南海並不直接涉及美國利益,而且美國至今甚至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簽署國。因此中國有理由相信,美國是披著主張航行及航線自由權的外衣推行其霸權同時限制中國,在中國南海問題上美國並沒有發言權。基於上述原因,中國譴責美國施行雙重標準,以“選擇性沉默”的態度來對待中國主張的那些非法被佔領海域。事實上美國從未反對某些國家在所侵佔中國島嶼上展開開墾活動,例如越南已經佔領了南沙大片島嶼,美國要求“停止所有開墾活動”只是嘴上功夫。
菲律賓領導換屆或許是契機
就中菲南海問題如何解決,狄伯傑相信菲律賓領導人的更替或許是一種契機。菲律賓新總統杜特爾特看起來要比他的前任更加務實。當前所需要的是當事雙方回到談判桌旁友好地進行協商,以至促成兩國間各項協定的達成。扮演美國的馬前卒只會更加損害菲律賓自身的利益,而非其他國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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