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經亞洲評論》:以對軍人施暴罪,緬甸軍事法庭判處19人死刑
【本报讯】《日經亞洲評論》援引緬甸國家電視臺9日晚間的報道稱,緬甸一個軍事法庭判處19人死刑,罪名是殺害一名軍人,打傷另一名軍人。《日經亞洲評論》稱,此舉被認為是緬甸軍政府自上個月宣布實施戒嚴以來首次使用死刑。
據報道,上述被告被控3月27日在仰光北奧卡拉帕鎮用刀和棍棒襲擊了上述兩名軍人和其他人。另據報道,他們從被襲擊人員手中搶走了一輛摩托車和一把槍。根據緬甸官方媒體,上述案件於周四(8日)宣判。在受審的19人中,17人仍然在逃,並被列入通緝名單。
《日經亞洲評論》稱,在仰光戒嚴地區,包括北奧卡拉帕,嚴重的罪行會被提交軍事法庭。
值得注意的是,報道表示,緬甸已經30年來沒有執行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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