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香港《星岛日报》10月13日报道,在审理“修例风波”相关案件中,多次批评警方“夸大供词并不可信”,而裁定案中被告袭警或阻差办公等罪均罪名不成立的西九龙法院法官林子勤,将于11月2日起调职,报道称,林子勤短期内不会处理“修例风波”案件。
林子勤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橙新闻”)
《星岛日报》报道称,林子勤将于11月2日起被调往淫亵物品审裁处工作,主要负责为事物及物品评定类别,以及裁定有关物品是否属于淫亵或不雅。换言之,林子勤将调离刑事案件的审讯工作,短期内都不会处理“示威”案件。
报道提到,因参与2016年旺角暴动罪成被判刑46个月的“占旺女村长”毕慧芬,被控于去年7月在玛嘉烈医院内涉拳打保安,及拒绝向警员出示身份证案后,林子勤于今年9月16日在裁决时称,事主保安员表示没有被打中,也没有感到痛楚,即使其他证人能够描述被告袭击的动作,但法庭会以事主证供为主。
而精神医生诊断被告智商只有50至70,表现冲动,不跟从他人指示,记忆力比常人低,林子勤还质疑被告能否理解警员要求她出示身份证,虽然被告一度拿出身份证又收起,可见被告理解要求,但林子勤认为对于智障人士而言,并非唯一合理推论,有可能只是“小朋友发脾气”,所以裁定被告两罪均罪脱。林子勤更说,处理如被告智障人士事件时,应给予包容和耐性,非用强硬态度。
另外,林子勤在审理4名男子被控于1月1日在山东街与通菜街袭击一名便衣男警案时,认为证人女警供词质片段不符,被告李俊贤没有挣扎却被警员弄至严重受伤,指责警员使用武力不合比例,存心推搪及夸大证供。至于警员在辨认被告钟兆濠时,仅观察了一两秒,林子勤声称警员认人素质差,裁定二人均罪脱,同案另两被告李炳希和利子恒则因曾承认协助在场人士避免拘捕,令施袭者成功逃走,属履行把风角色,裁定袭警罪成,各判刑3个月。
此外,林官处理于“金钟冲突事件”时,一名承认非法集结罪的贸易公司董事助理入狱2周,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申请复核,律政司直指林子勤没有充分考虑现场其他人士的暴力行为,及过分着重被告个人行为,刑期应最少为2个月监禁,但林子勤宣称已根据上诉指引考虑判刑因素,乃拒绝控方的复核申请,维持原判。
林子勤于今年6月中在处理听障学生被控袭警案时,也拒绝控方要求警员匿名令的申请,称匿名令不合理及不相称,此举是降低传媒积极报道和不符合公众行益。
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此前曾发表文章,提醒司法界人士不要再像迷途羔羊般扭曲《基本法》、歪曲甚至践踏香港法律,不要再成为街头暴力的辩护者。有媒体称,“终于有人说出了正确的话”。事实上,香港警方在“修例风波”中拘捕的人士绝大多数处于保释状态,其中像非法持有大批枪械和违禁武器、当街围殴蓄意伤人这样的严重犯罪都能获得保释,与司法界一些人一味姑息纵容不无关系。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