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治报》社荣誉社长:郭庶英
【本报讯】为适应新形势下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由香港法治报人力资源部依据《香港法治报社人力资源条例》上报香港法治报社社委会备案,经香港法治报社社委会审议通过,决定任命郭庶英同志为香港法治报社荣誉社长,任期五年,现予以公布。此任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责编:郭佳敏】
《香港法治报》社荣誉社长:郭庶英
【本报讯】为适应新形势下业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由香港法治报人力资源部依据《香港法治报社人力资源条例》上报香港法治报社社委会备案,经香港法治报社社委会审议通过,决定任命郭庶英同志为香港法治报社荣誉社长,任期五年,现予以公布。此任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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