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今日(三月一日)提醒市民留意两款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烧伤的潜在危险,为安全起见,市民应停止使用。图示其中一款怀疑不安全外置充电器。
【本报讯】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香港海关今日(三月一日)提醒市民留意两款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烧伤的潜在危险,为安全起见,市民应停止使用。
海关人员早前进行巡查并试购六款外置充电器作安全测试,结果发现其中两款在使用无线充电功能时,如有物件放置于充电器和被充电装置之间,充电器会出现过热情况,未能通过烧伤测试,因而不符合国际相关安全标准。
海关人员其后采取行动,从一间零售商和一间批发商检获其中一款共八十个怀疑不安全外置充电器,并向有关零售商及批发商发出禁制通知书,禁止他们继续出售该两款外置充电器。
除搜查涉案零售商和批发商外,海关人员亦到全港各区进行巡查,暂没有再发现该两款产品出售。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建议市民,于选购及使用外置充电器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选购由商誉良好的品牌原厂生产并设有短路保护装置的外置充电器,包括防止过度充电、过高电流及电池温度保护装置,以及配置原厂正货的充电线;
将外置充电器放置于空气流通的地方充电,以避免阻碍电池散热,增加电池短路着火的风险,正在充电的装置亦不应摆近衣物等易燃物品;
避免长时间充电。当外置充电器完全充电后,应拔走插头;
避免为外置充电器充电时,同时利用外置充电器为手提电话或其他装置充电,以免充电器超出负荷,引致燃烧;
及进行无线充电时,切勿放置任何物件于充电器及被充电装置之间。
海关一直致力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时在市场巡查及抽取消费品样本进行安全测试,以确保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供应、制造或进口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责编:陈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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