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與進化論在理論上的不相容,對中國自由主義者嚴複(以及梁啟超等)來說,根本不成為問題。因為他們是在與西方自由主義者完全不同的基礎上討論“自由”。這個基礎便是他們對於中西文明的觀察所達到的結論:西方因“自由”而國家富強、民種優良,中國則相反。進化論則正好提供了證據。更進一步看,對於深深關切中國危亡並試圖尋找救亡之道的中國自由主義者而言,進化論所展示的“優勝劣敗,自然淘汰”的必然法則和冷酷事實,一方面令他們深受刺激,對民族和國家危亡保持警覺;另一方面,也啟導他們做更深一層的思考:既然生存競爭、優勝劣政,則中國人應團結、自立、自主、自強、進步,以抵禦外侮,保持民族、國家的生存與獨立。他們不願意看到中國民族、國家被淘汰的事實發生。進化論還使他們相信,中國之前途,唯有待於改造中國人,必須開民智、鼓民力、新民德,提高整個民族的素質。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像西方一樣,“以自由為體”。嚴氏的下麵一段話,正好體現了這一邏輯:“是故富強者,不外利民之政也,而必自民之能自利始;能自利自能自由始;能自由自能自治始……”
嚴氏的自由觀並非沒有矛盾。至少,在自由被看作進化的條件和富強的手段時,自由便失去了“體”的意義,而只有第二義的價值了。嚴氏是將“自由”當作“體”提出來的,他在很多場合都強調“自由”的這種價值。例如他認為,自由對於個人來講,彌足珍貴,以致人喪失自由,“其有生不如其死,其有存不如其亡”。這種觀念與進化論“生存競爭、優勝劣敗”的趨向迥異。這恰好說明進化論與自由主義的內在緊張。但當嚴複面對中國的現實時,救亡圖存、國家富強便成為第一位的目標,個人自由不得不退居二位,成為達到這一目標的手段。
嚴氏自由觀的矛盾,應當說,是由中國社會的現實決定的。中國自由主義在嚴氏以後的進展,未能解脫這一矛盾。
2.平等——譚嗣同
中國現代人權觀念在譚嗣同(1865-1898)那裏獲得了哲學的昇華。譚氏以激烈地否定傳統著稱。他以自己的生命來書寫和踐行自己的哲學(他於1898年9月28日被清政府處死)。《仁學》是譚氏奉獻給近代中國的一獨創的哲學體系。它具有多方面的意義。首先,它表徵著我們民族的歷史理性已不滿足於於表像世界中辨析中西文明的差別之道,而去重新追問世界的來源及目標,追尋世界的統一性及其普遍的法則。其次,《仁學》也被譽為“十九世紀末東方的人權宣言書”,它宣告了中國傳統價值觀和專制制度的終結。
譚氏的哲學體系可簡要表述為“仁——通——平等”。“仁”是孔子學說的基本範疇之一,它表示道德理想、倫理規範、最高價值標準等等。而譚氏則賦予“仁”以世界本體的意義,用以表示世界萬有的最後來源。“仁為天地萬物之源”,“天地亦仁而已矣”等等,正此謂也。“仁”的特性是“通”,“仁以通為第一義”,“通”具有發生學的意義,表示世界萬有的生成、普遍聯繫和統一性。“通之象為平等”,即是說,在世界萬有的普遍聯繫和統一性中,客觀事物的一些差別和人類社會不平等現象必然地被消除。因為,“平等者,致一之謂也,一則通矣,通則仁矣”。“仁”經過“通”達到“平等”,而“平等”又複歸為“仁”,這是一個“日新”的過程,充滿著變化與創造。譚氏通過“仁——通——平等”找到了世界和生命的意義,即是:合天地人我為一體,世界大同,無國域、種族、階級之差別,人人平等油由。譚氏構建了一“仁”的世界理論,並將之作為現實世界的模型,主張按照此模型來建造一新世界。對於中國而言,那就意味著必須徹底廢除舊制度,實現人的真正的平等和自由,以進於此“仁”的世界。
很顯然,“仁學”體系染有康有為思想的色彩,譚氏自稱康氏的學生。但與康氏古改制、借助對儒學的再解釋來闡發他自己的思想不同,譚氏表現出更為激進的徹底否定傳統的態度。他要“沖決網羅”,徹底地變革中國社會。他以“平等”為標準,決計要破除一切與平等不相容的制度、習慣、法律、學理等等。“平等”在他的學說中的意義可不一般,它表示人我之間、國家之間、種族之間以及社會和自然之間的一些差別的消除,它是合天地人我為一體的法則,它具有最高價值。
“三綱”——正統儒學的核心和中國專制政體的基石是譚氏批判的主要對象。依譚氏之見,以“三綱”為基礎的傳統道德在本質上是非道德的和反道德的。“三綱”、“禮”這些概念乃是統治者故意製造出來以壓制、束縛人民,它們完全違反“平等”精神,踐害人性,使人喪失了人格的獨立和自主的權利。
對舊制度舊倫理的批評乃是譚氏倡建新制度新倫理之先聲。譚氏社會思想的基本點有二:一是倡“民權”,二是倡“平等、自主”的社會倫理。
請先登錄再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