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教育不僅可以使消費者擁有正確的食品知識,還可以對生產者形成倒逼,推動市場提供消費者真正需要的安全、健康食品
【本報綜合報導】6月13日,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啟動。自2011年起,這一活動已持續開展了6年, 在加強宣傳和科普教育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消費者教育必不可少,它不僅可以使消費者擁有正確的食品知識,做出有利於健康的消費選擇,還可以對生產者形成倒逼,推動市場提供消費者真正需要的安全、健康食品。
以往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現的反面案例說明,如果消費者能夠對所購買食品的資訊多一些瞭解,會有效降低安全隱患。比如,有些非法經營者為獲得更好的賣相,通過非法添加、化學處理等方式改變食品顏色,如用硫酸銅浸泡的返青粽葉包粽子,用化學方法令綠豆糕呈深綠色,等等。如果公眾能通過相關教育方式獲知資訊,就會謹慎購買這些產品。需要注意的是,當下資訊社會,消費者往往面臨資訊缺乏和資訊過度的雙重困境,如何在資訊缺乏時獲取資訊、資訊過度時篩選資訊,是進行消費者教育時需要解決的。
消費者教育對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共利益發揮著基礎性的作用,但它是一項長期工作,效果很難在短期內顯現,因此應該通過強化立法和實施,設定各種食品消費者教育專案,以及有效的專案績效評估制度,從而讓消費者教育制度對個人和社會發揮最好效果。在這一制度體系中,政府應該承擔基礎性和主導性責任,因為教育本身是公共產品,只有政府主導和激勵,其他社會主體才會長期、積極參與;由政府來統領安排不同種類的教育服務內容,也才能使消費者教育發揮最大功能。
近年來,消費者教育已經受到一些地方政府和社會組織的重視。比如,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華分局組織專業團隊,編撰《預包裝食品消費常識》和《進口食品消費常識》等消費教育讀本,圖文並茂,並在今年3月向轄區60多所中小學捐贈近兩萬冊;浙江省投資3000多萬元成立“國民消費教育中心”,推動消費教育的常態化、專門化,成為目前全國省級消費者委員會中規模最大、功能最齊的消費教育平臺。這些地方實踐證明,政府的重視和推動,能更加精准、及時地促進消費者教育,避免重形式而不重品質的走過場。
在我國,消費者群體之間存在的差異,導致他們在做出消費選擇時的能力出現差異。比如,老年人更容易成為保健品消費方面的受害者,未成年人更容易成為垃圾食品的受害者,低收入者更容易成為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等等。而不同教育程度的食品消費者,對同一個消費者教育資源的接受能力也有很大差異。因此,應該充分考慮這些差異,提供差異化的教育服務,提供最適合特定消費者群體的教育內容、形式和方法,使各個群體接受更為有效的食品消費者教育。
在移動互聯時代,消費者教育資源的提供者還應充分考慮資訊獲取和查找的便利性,通過設定專門針對消費者的入口,運用精細的分類、搜索引擎等多種方式以便消費者查找。此外,還應創造條件,讓消費者教育有效進入校園,讓消費者意識從一開始就伴隨個人的成長,使其終身受益。
(作者應飛虎 系深圳大學規制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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