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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人通過社交平臺參與網路傳銷 涉案兩億元

2016年07月22日 00:00:00  來源:香港法治网

【本報綜合報導】網路傳銷是指借助互聯網發展出現的一種違法犯罪新模式其本質依然具備並體現傳銷的顯著特徵。此前多以網頁為載體近期卻出現在一些網路社交平臺上。《法制日報》記者719從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獲悉在騰訊公司安全團隊的配合下該局成功偵破星火草原特大網路傳銷案件涉案資金兩億餘元人數達150餘萬人。

20163邳州市公安局接群眾舉報轄區內有村民從事傳銷活動。同月8日立案偵查並迅速成立專案組。

通過前期偵查警方瞭解到本案中星火草原公眾號的註冊主體為北京飛鷹軟航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由李某和孑某二人出資組建。李某多年從事網路行銷而孑某是網路架構領域的技術專業人員二人於2014年年初相遇隨後一拍即合決定發揮各自所長聯手合作。

201512李某和孑某組建技術團隊開發出一套多層分銷系統這便是星火草原傳銷模式的雛形。此後該犯罪團夥開始在多個網站和社交平臺上大肆推廣這一新型傳銷模式其間還在宣傳資料中稱與支付寶、微信支付、京東支付等是合作關係以達到混淆視聽的目的。

警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少參與者明知星火草原的傳銷本質但考慮到初期投入較小100元便可入門600元便可拿到最高級別的代理權同時禁不住組織者宣稱大額回報的誘惑因此便抱著試一下的態度投身參與併發展下線。在短短5個月的時間裏參與人數便已達到150餘萬名。

20165邳州警方全面出擊在北京、大連、重慶、深圳等地抓獲李某和孑某等30餘名犯罪嫌疑人星火草原這一傳銷組織骨幹成員一網打盡。

星火草原是本案犯罪團夥在微信平臺上註冊的一個公眾號的名稱打著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玩手機賺錢等激勵口號但運營內容卻未見任何實體商品或實際專案那麼該團夥又是如何開展傳銷活動的呢?據辦案民警介紹共有4:

有償加入”——參加人員在掃描二維碼並關注星火草原公眾號後支付100元、300元、600元不等的金額成為市級代理”“省級代理”“全國代理並取得發展下線的資格。參加人員支付的費用本質是人頭費

組成層級”——參加人員按加入上下線關係組成所謂三級分銷模式下級會員分別稱太陽星”“地球星”“月亮星上級會員分別稱銀卡推薦人”“金卡推薦人”“鑽石卡推薦人。參加人員通過推薦關係按層級組成傳銷組織的金字塔結構;

發展下線”——參加人員必須要發展人員才能獲得返利通過分享星火草原二維碼每發展一名下線可從下線支付的金額中按照一定的規則獲取返利通過返利規則激勵會員發展下線;

按人提成”——成為全國代理的參與人員直接分享二維碼發展一個下線可獲得90元返利下線發展一個第二層的全國代理可獲得180元返利再發展一個第三層的全國代理可獲得270元的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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