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他深知,就他們幾個坐過牢的具有深刻‘推牆’思想理論的人勢單力薄,若想實現他自己的‘理想’,就必須煽動更多的人。”證人翟岩民如是說。
8月3日上午,胡石根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在天津公開開庭審理。公訴人指控了胡石根的3起具體犯罪事實:指派勾洪國赴境外參加由分裂分子等參與反 華培訓;在“七味燒聚會”中提出“國家轉型三大因素”和“建設未來國家五大方案”;授意翟岩民組織人員前往慶安進行非法聚集炒作、對抗國家政權機關。
在法庭辯論中,辯護人提出胡石根參與具體犯罪事實不多、所起作用及社會危害性較小的辯護意見。對此,公訴人依法據理,深刻揭示了胡石根犯罪行為的思想危害、現實危害和國際危害。
——思想危害,廣泛傳播所謂“國家轉型”等顛覆理論。
“胡石根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臺,網羅一些不法律師、職業訪民,散佈其所謂‘國家轉型’等顛覆理論,並強化了顛覆國家政權思想。”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指出。
證人的證言印證了胡石根的真正想法。
證人翟岩民說:“他網羅各個群體中具有‘推牆’思想的人,利用各種場合給我們灌輸‘推牆’思想,給我們洗腦,利用我們這些人完成他的中國‘和平轉型’美夢。”
公訴人認為,翟岩民、劉永平、勾洪國等人正是在胡石根所謂“國家轉型”等系統化顛覆理論的“指導”下,實施了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犯罪行為,嚴重破壞國家政權穩定、危害國家安全。
——現實危害,形成具有組織性質的顛覆國家政權勢力。
公訴人指出,以胡石根為代表的非法宗教活動骨幹與以周世鋒、李和平為代表的少數不法律師及翟岩民為代表的一些職業訪民積極聯絡、相互勾結、彼此策應,通過微信等即時通訊軟體進行溝通聯繫,並定期組織聚會、聚餐,交流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經驗,從而形成具有組織性質的顛覆國家政權勢力。
“2015年2月,我在北京‘七味燒’菜館召集胡石根等人聚會吃過一次飯。我們談論的都是反黨、反體制的問題。”證人勾洪國在證言中說,“胡石根總結了一個國家和平轉型的‘三大因素’‘五大方案’。”
公訴人認為,胡石根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犯罪並非“單打獨鬥”。他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臺拉攏一些職業訪民,壯大顛覆力量;周世鋒、李和平等少數不法律師尋找、炒作熱點案事件,製造矛盾衝突;胡石根授意、指使翟岩民組織一些職業訪民惡意炒作熱點案事件,與少數不法律師配合策應,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 的犯罪活動,破壞了國家政治制度和社會穩定,危害了國家安全。
“寧可十年不將軍,不可一日不拱卒。”這是胡石根多次鼓吹的“推牆”言論。多名證人證言顯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動力量薄弱,不足以“推牆”,卻企圖通過炒作一起起熱點案事件,不斷激化社會矛盾,通過“剔縫掏磚”的方式逐漸實現“顏色革命”。
——國際危害,成為境內外反華分子直接利用的重要陣地。
公訴人指出,胡石根指派勾洪國赴境外參加集“藏獨”、“疆獨”代表等反華勢力為一體的培訓,意圖聯絡各種反華勢力,學習交流對抗政府經驗,接受推翻政權思想和方法的訓練,培植代理人員,實施危害國家政權犯罪活動,嚴重影響國家形象。
“胡石根本人無法出境,他就是想將我培養成為一個在國外‘民權’組織活動時他的代言人以及在國內推行‘民主’運動的骨幹。”勾洪國在證言中說,“通過讓我參加這類培訓,接受薰陶。一旦國內爆發‘公民運動’,可以利用我在培訓中的所見、所學來組織大家對抗政府。”
公訴人當庭指出,胡石根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應當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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