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報導,這兩天,一位男演員婚變的新聞被媒體爆炒。公眾關心明星的私生活本無可厚非,然而在這起事件中,這位演員的一雙未成年兒女的各類資訊,被一些媒體當作報導元素反復炒作,這不僅有違道德規範,甚至有違法之嫌。
儘管男演員在聲明中強調,要“盡力將因此(離婚)給雙方父母和兩個尚未成年孩子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希望他們繼續擁有平靜的生活”,但事與願違,以網媒、公號為主體的媒介迅速攪起一個巨大的旋渦,把兩個孩子也卷了進去,個別人的言辭甚至充滿低俗的調侃和嘲諷。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未經允許上傳明星孩子的照片及其他隱私資訊,涉嫌違法。爆炒娛樂新聞,一定要繃緊守法這根弦,絕不能為圖一時痛快,給孩子造成傷害。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程度,體現一個國家的文明水準和公民修養。保護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隱私權和其他權益,理當成為全社會的共識。不論未成年人是明星的還是普通人的孩子,一律都應平等地加以保護。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社會、企業和所有成年人的共同責任。針對這次事件中已經出現和正在發生的針對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機關和社會組織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及時提醒告知,對特別惡劣的須依法處罰。
他律不如自律。媒體尤其是網路平臺,應當承擔起社會責任,不給違反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政策的資訊提供傳播平臺。公民個人則要不製作、傳播、圍觀相關圖文,用理性去為未成年人守護那份純淨。這不僅是針對這起事件應有的態度,更應該以此為契機推而廣之,讓保護未成年人成為社會廣泛認可、自覺踐行的理念。
娛樂守底線,八卦有邊界。一旦涉及未成年人則應止步,不能讓好奇的目光越過道德和法律的堤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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