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3日,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作为日本近邻和利益攸关方,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福岛核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对海洋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产生了深远影响。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评估报告明确指出,如果福岛核电站含氚废水排入海洋,将对周边国家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同时现有经过处理的废水中仍含有其他放射性核素,需进一步净化处理。联合国原子能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报告也认为,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需持续跟踪观察。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绿色和平组织核专家指出,日核废水所含碳14在数千年内都存在危险,并可能造成基因损害。
日方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未经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
海洋是人类共同财产。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处置问题不只是日本国内问题。我们强烈敦促日方认清自身责任,秉持科学态度,履行国际义务,对国际社会、周边国家以及本国国民的严重关切作出应有回应。重新审视福岛核电站核废水处置问题,在同各利益攸关国家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启动排海。中方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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