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动医药产业创新升级,更好服务惠民生稳增长;确定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措施,发挥传统医学优势造福人民。会议确定,要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继承保护与挖掘,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强化师承教育,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防病治病能力。
前不久,屠呦呦赴瑞典领奖,引用毛主席的话说:“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青蒿素正是从中医药宝库中发掘出来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屠呦呦的成功,与她潜心科研分不开,也与中医药分不开。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但在当前,不少人对中医药有两种误读,一是妖魔化,将中医药贬得一文不值,甚至视为洪水猛兽;二是神圣化中医药,将其当成祛除病魔的不二法门。这两种极端观点,都缺乏理性认知。通过屠呦呦等人在抗疟药青蒿素的研究经历,可知中西医药各有所长,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优势互补,潜力无限。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促进中西医结合,探索运用现代技术和产业模式加快中医药发展,正是基于对中医、西医的全面认识,为谬论纠偏,为中医指路,为中医药迎来又一个发展春天提供制度安排。
如何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五项措施,每一项措施都有现实针对性,也富有远见,比如,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继承保护与挖掘,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强化师承教育,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防病治病能力;再比如,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和新药研发;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强化中药材资源保护利用和规范种养。这些措施若能落地,中医药人才就无断层之忧,中医药的公信力也将大为提高。
本次会议还提出,要加大中医药投入和政策扶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更好发挥“保基本”作用。加强中医理念研究推广,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和传播普及。发展中医药离不了一代代人才焚膏继晷,离不了社会力量负重前行,也离不了政府扶持。中医药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不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岂不可惜?
2015年12月,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之际,李克强总理提出了诚恳期许,“广大中医药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勇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任,适应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借助现代技术,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取得新进展,在深入推进医改中发挥更大作用”。其核心意思,一目了然:中医药应突出特色与优势,还应借助现代技术;中医药取得新进展,将更有存在感,也就更有影响力。再联系到此次常务会议,可知中医药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当前,中医药振兴发展确实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一是《中医药法(草案)》已进入最后立法程序;二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在今年将会制定与实施;三是中医药成果不断呈现,据统计,“十二五”以来,有36项中医药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四是中医药工业产值不断提高,2014年,中医药工业总产值超过了7300亿元,占我国医药工业总值的1/3。此外,屠呦呦获得诺奖,也提振了中医药的信心。
当然,在新一轮的中医药热潮中,广大从业者应保持清醒,消解狂热,不能把传统的中医药悉数奉若神明,对其中的糟粕应弃之不用。
屠呦呦说,中医药从神农尝百草开始,在几千年的发展中积累了大量临床经验,对于自然资源的药用价值已经有所整理归纳。通过继承发扬,发掘提高,一定会有所发现,有所创新,从而造福人类。很显然,对中医药,既要继承,也要提高,更要创新;对西医“挑战”,既不必妄自菲薄,也不能封闭傲慢,而应该取长补短,中医药发展才有更可信赖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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