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托底作用,安徽创新政策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因疫因灾困难群众等纳入低保范围,到目前已有38.6万名符合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享受低保。下一步,安徽计划将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的年龄范围,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
据了解,安徽近年来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拓展保障范围,形成一套严格、规范、透明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8.6万名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享受低保,在低保群体中占比17.8%。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的群众,安徽要求符合相应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或通过临时救助金等方式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对经救灾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洪涝灾害受灾群众,要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低保。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介绍,安徽近期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2年全省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安徽提出要加强低保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的年龄范围,将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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